細節
胡適
書法
水墨紙本 鏡框
63.5 x 32 cm. (25 x 12 5⁄8 in.)
釋文:有一分證據,說一分話。有八分證據,還不可說九分話。
題識:之佛先生。胡適。
鈐印:胡適
來源
香港佳士得,中國近現代畫,2016年5月31日,編號1236。

榮譽呈獻

Carmen Shek Cerne (石嘉雯)
Carmen Shek Cerne (石嘉雯) Vice President, Head of Department, Chinese Paintings

拍品專文

上款人之佛乃李智福(1912-?)。李氏曾師從甲骨巨擘董作賓先生,任職于國民黨黨營之正中書局。回台後,與眾多在台文藝學者相熟,包括于右任、黃君璧等,並獲贈書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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