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WO IMPERIAL EDIC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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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PROPERTY OF A GENTLEMAN
清乾隆三十六年(1771年) 三色织锦河南彰德府汤阴县知县李林之祖父母敕命 清乾隆四十二年(1777年) 五色织锦河南开封府盐捕同知李林之祖父母诰命

QIANLONG PERIOD, DATED TO 1771 AND 1777 RESPECTIVELY, AND OF THE PERIOD

细节
清乾隆三十六年(1771年) 三色织锦河南彰德府汤阴县知县李林之祖父母敕命
清乾隆四十二年(1777年) 五色织锦河南开封府盐捕同知李林之祖父母诰命
敕命:钤汉满文「敕命之宝」玺两枚
诰命:钤汉满文「诰命之宝」玺两枚;诰命背尾朱印「朱班」二字



100 in. (254 cm.) long and 109 in. (277 cm.) long

拍品专文

李林(1730-1781),字西园,号野亭,山东五莲人,清代地方官员,山左著名才子。乾隆二十一年(1756)丙子科乡试第14名举人, 乾隆二十二年(1757)丁丑科会试第39名贡士,殿试二甲第24名进士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起,李林先后任职汤阴知县、祥符知县、开封府盐捕同知,以同知署卫辉知府事、署汝宁知府事等。担任开封府同知期间,「檄巡河堤三年,备历劳勚」,为政竭心尽力,为人廉洁自守,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。乾隆四十五年(1780)十月,因牵涉确山试用知县王懋昭一案,而担失察之责,贬任云南开化府同知,未到任病故,千里归葬故乡,沿途乡民泣奠不绝。李林文学作品众多,有多篇诗作收入卢见曾《国朝山左诗钞》、王赓言《东武诗存》。有《知稼堂集》六卷,其清代刻本收藏于青岛市图片馆,并收入2006年《山东文献集成》。另有《野亭诗草》一卷,失传。

台湾国立历史博物馆亦藏有一件李林之父母诰命,藏品编号为84-0048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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